声 明


近期我公司接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,称其在“金华市金东区君羽烟酒商行”经营的“君羽酒业”店铺中购买了一件名为“纳千祥牌赖茅酒”的产品,该产品标注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520015010050、生产厂家指向我公司,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由此以该产品侵权其持有的“赖茅”商标权益起诉我公司。

经我公司核查,我公司并未生产过食品名称为“纳千祥牌赖茅酒”的酱香型白酒产品。

对此我公司郑重声明: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涉案产品“纳千祥牌赖茅酒”为冒用我公司厂名厂址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的假冒伪劣产品。

我公司已向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,并已对销售“纳千祥牌赖茅酒”的“金华市金东区君羽烟酒商行”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特此声明!

 贵州怀庄酒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5年9月19日